《孟子》之十七名不正则言不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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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人勿取,或谓寡人取之。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, 五旬而举之,人力不至于此。不取,必有天殃。取 之,何如?”
古之人有行之者,武王是也。取之而燕民不悦,则 勿取。古之人有行之者,文王是也。以万乘之国伐 万乘之国,箪食壶浆,以迎王师。岂有他哉?避水 火也。如水益深,如火益热,亦运而已矣。” 自译
我不要占有燕国,有人让我占有。以拥有万辆战车 的国家讨伐拥有万辆战车的国家,只靠人力不至于 胜。不占有必然会遭天谴,占有它会如何?
有它。古人有这样的范例,武王伐纣就是这样做的。 占有了燕国的民众不高兴,就不要占有。古人有这 样的范例,周文王就是这样做的。以拥有万辆战车 的国家讨伐拥有万辆战车的国家,如果(燕国的) 民众用框装了饭用壶装了酒,来欢迎齐国的军队, 还能有什么其他的意思呢?这是躲避燕国君主的水 火统治啊。如果水更深、火更烈的话,民众就会再 转向别的君主的。 感:
之国,万乘的待遇哪来的?周王朝授予的。因此, 燕国君主无道的话,讨伐燕国的,只能是周王朝。 起码也得接到周王朝的授权,才有资格去伐燕。正 所谓,名不正则言不顺。大前提理清楚了,后面就 容易了。燕国君主的万乘待遇授权于周王朝,讨伐 之后,当然是收归周王朝,至于燕国授予谁统治, 不是齐国能置喙的。否则就是僭越、就是侵略。
伐罪,是民众推翻商王朝,建立周王朝的改朝换代。 周文王没有伐纣,只是凝聚民众的力量还不够,不 足以推翻商纣王而已。这跟齐国攻打燕国完全不能 类比。
权不容侵犯,没有联合国的授权,任何国家对另一 个国家动武,都属于侵略。每个国家的政权的选择 权,唯有本国国民有权决定。否则,殖民主义的霸 权国家,就会打着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,侵略它所 觊觎的国家。 2026年9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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